【張國立專欄】粗獷味的法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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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畫/顧萱

前陣子去法國鄉下,廁所沒有洗屁股的溫暖座墊,火車少,天氣陰晴多變,十月初而已,完全符合台灣穿機車外套的寒冷,所以一開始頗不適應,一切改變始於羅亞爾河上夏希泰小鎮(La Charite-sur-Loire)的一家倉庫式小農市場。

嚴格地說,始於他們做的水果磅蛋糕。

以前就愛磅蛋糕,白蘭地的香氣,水果的豐富,做好後得擱上兩三天才更入味。我在河邊的這間小市場看到來黑乎乎,上面布滿麥片,面色頗猙獰的蛋糕,看似磅蛋糕,卻又沒那麼溫柔,猶豫一個星期,終於忍不住好奇心,買回家舉刀切時,嘿,幸好從年輕起練過肌肉,使出八分氣力終於切下一片,入口得用咬的,而非嚼非吸非含非配咖啡,根本配紅酒最佳。

可是那種堅實的口感呀,對,麵包,它該列為麵包類。

查了資料,這種麵包原來是軍人行軍時隨身攜帶的乾糧,可以放很久,吃下去有飽足感,不是貴婦坐沙龍用來配香檳的。

法國的棍子麵包及至於鄉村麵包也多如此,抹上帶汁的番茄、橄欖或鴨肝醬便容易嚼了。

嚼不重要,關鍵在於烤出的是麵粉香味而非奶油或香料味。

為什麼突然間我對吃的感覺復古了?

一個可能,長期受日式精緻甜點影響,被寵壞了。另一可能,以為甜點非甜到死為止。再一個可能,忘記西式甜點始於麵包,只一味追求蛋糕式的口感。

二十年前到法國,亞爾小城圓形競技場旁的小館子,我無意中點了小牛臉頰肉,談不上外觀,我想米其林八星主廚也沒法子讓它這裡紅汁四五點,那裡綠葉三五片,它,就這德性,明擺著說,別瞅了,動刀吃吧。

法式料理的精緻感來自巴黎,到了其他地方就嚐得出法國人日常飲食,恍然明白並非所有裝盤的都非得靠醬汁搶分不可。

拿薄餅來說,不是可麗餅,用蕎麥粉做的排行第一,可以花俏,弄些水果、冰淇淋,再饒上一坨鮮奶油,絕對和血脂作對,最好吃的是早餐式作法,包進火腿、起司,外加一顆太陽蛋。

和在日本吃的截然不同,不是日式不好,偶爾發現原味如此,足以激發好奇與再戰下去的動力。

好吧,再來說說兔子肉,最早在義大利溫布里亞某座小山城吃到,其後愛上兔肉,這次不能放過,吃法國兔子,吃不出羊肉的溫柔,比較接近雞肉,略靭,得測試牙齒咬合度,就像吃慣豬肉,吃到山豬肉不免懷疑這是豬肉嗎。

即使法國牛肉,完全和日本和牛處於不同星球,因此我帶著日式期望來到法國,由失望一下子跳到兩眼發亮,每到一地就找帶著原味的食物。

本來法國便有宮廷與城堡、路易十四與查理大帝、香榭大道與歌德式教堂的兩極化差距,發現講究時尚之外,粗獷的法國也有其迷人之處。

我愛法國鄉間的小市場、小館子、十歐元左右的葡萄酒,香波堡固然華麗動人,昂布瓦斯高峻的城堡更適合成天搭火車與走路的我。

十世紀初北歐的諾曼人入侵法國大西洋沿岸地區,諾曼地便是他們的根據地,其後東征西討,先後立足於西西里島、義大利東部、克羅埃西亞,其中有位先驅者個子高大到巨人程度,馬都駝不重,徒步走去攻打巴黎,後世稱他「步行者羅洛」。我仿效步行者,四處走走,小館子吃吃,人生何妨粗獷點,雖然追尋原味經常使老被老婆罵我一身汗臭味,但不就如此才自在。

走到羅亞爾河一座石橋前,得穿過整個窄街窄巷的小鎮,教堂鐘聲響起,穿圍裙的餐廳老闆往外擺出桌椅,沿途人人相互問安,個個對滿身風塵味的我露出微笑,我一一收進行囊。啊,這也是法國前往西班牙聖地牙哥的朝聖之道中途站。

背著愈來愈沉重的微笑,我停在橋頭吃起麵包,忽然想,何不留下一部分微笑給需要的人。微笑對陰沉天氣旅行的人是好的。

背一大瓶水和兩個重量可觀的水果麵包繼續往巴黎出發,就,步行者了。

Author

  • 現為自由作家。輔大日文系畢業,曾任時報周刊兼總編輯,筆觸與題材多變,除了自身創作之外,也與妻子前知名主播趙薇合著多本遊記。以豐富的經歷及大叔的犀利,笑看人生百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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